在刚刚过去的一周里,索尼可谓度过了一个“危情七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一份专门针对数码相机质量的抽检报告,令索尼公司面临舆论的指责与质疑声。从索尼公司从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到突然主动道歉承认检测结果;从回避对消费者的退换要求,到承诺退货,态度180度大变。一周内索尼对事件的态度3变,究竟在其背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内幕?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第一次态度
抽检不合格 索尼喊“冤枉”
今年10月份,浙江省工商局对全省的数码相机进行了一次质量专项抽检,上周,浙江省工商局公布的抽查结果令业界大为震惊。结果显示,合格率仅为62%。在抽检的34款数码相机中,索尼公司的6款数码相机因成像均匀度、白平衡、自动曝光等主要性能指标达不到检测标准,被国家照相机质量检验中心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浙江工商部门随即作出责令索尼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决定,并予以立案调查。
这一消息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据了解,被判定不合格的产品都是索尼市场上销售的主流机型,涉及相关型号产品达6款30个批次之多,部分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已有半年。
在中国市场,被政府相关部门查出大面积数码相机产品质量不合格,并大规模停销,这在索尼尚属首例,索尼公司对于抽查检测结果,提出了质疑。索尼公司认为,索尼的数码相机生产是遵循ISO国际标准,而中国没有数码相机国家标准,只存在非强制性的行业推荐标准,在此前提下,浙江省工商局是否能够认定索尼产品不合格?
14日,索尼首次就事件发表声明,为6款畅销相机被指不合格“喊冤”,并把抽检不合格原因归结为“测定数码机相的指标存在差异”。索尼这一纸声明,把人们的关注焦点引向了中国数码相机国家标准的缺失。
第二次态度
双重不达标 索尼对公众道歉
在索尼对“质量门”事件首次表态的第三日,正当大家为索尼数码相机检测标准争论不休之时,事件发生了戏剧性转折。15日下午,索尼发表第二次声明,但态度与第一次大相径庭,首次承认浙江省工商局抽查的索尼数码相机的结果并对公众道歉。声明表示,尊重检测的结果和浙江工商局采取的措施,在检测结果进一步落实之前,暂停该6款数码相机的销售。但对于是否给予消费者退货补偿等,索尼没有作具体承诺。
索尼的态度为何大为转变?经过深入的调查采访,记者发现,原来索尼6款数码相机不但没有通过浙江工商局的检测标准,而且连索尼自己制定的企业标准也没通过。
据了解,此次负责检测浙江工商局抽查的相机样品的单位是杭州市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被检测出不合格的索尼相机分别是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索尼H1、L1相机,以及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生产的索尼P200、W7、W5、S90相机。
据检验中心检测员王林介绍,对于被抽检的索尼无锡公司的4款数码相机,国家照相机质检中心参照的是行业标准,而索尼上海公司两款数码相机参照的则是该公司提供的企业标准。
“检验中心是依据上海索广的企业标准来检测的,因为上海索广的企业标准已向地方质技术监督局备案,但那两款产品的质量是没达到它自己的企业标准。”国家照相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主任周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另外4款产品因索尼电子无锡提供的企业标准则不完善,而且4个型号数码相机使用同一企业标准,所以检验中心参照了行业标准。
周刚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颁发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的规定,商品的质量判定依据是被检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商品包装明示的企业标准或者质量承诺。“索尼的4款数码都没能在这个行业标准检测中通过,因此同被判定为不合格。”
“检测完全公正真实,结果公布后,索尼也第一时间到检测中心核实情况,经过交涉,上海索广电子有限公司和索尼电子(无锡)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已在问题相机的检验报告上签字。”周刚透露。
第三次态度
索尼承诺退货 但不召回
12月19日,索尼在其官方网站上再次发布声明,强调向杭州相关检测部门提交的企业标准数据与数码相机本身被检测出来实际性能不完全一致,导致相关产品被判定为检测不合格,是生产厂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疏忽,属于内部管理问题。同时,索尼再次向中国消费者道歉,承诺受理消费者的退货要求。这是一周内索尼为“质量门”事件发表的第三份声明。但是对于大部分消费者要求索尼公司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的呼声,索尼没有回应。
文章来源:《国际公关》 网址: http://www.gjggzz.cn/zonghexinwen/2020/0710/361.html